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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人工造林检查验收操作细则

2025-12-05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人工造林检查验收操作细则

1总则
1.1为加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人工造林管理和监督,科学规范检查验收工作,准确客观评价造林实施成效,促进造林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常规造林、绿化造林、补植补造、各类植被恢复、已垦林地退耕还林等各类人工造林的检查验收及管理。
1.3林业局全面自查验收完成后,由森工集团委托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对林业局通过自查的各类造林场地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林业局自检不合格的造林场地规划院不予检查验收)。森工集团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林业局实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调控各林业局造林任务、评价林业局责任目标兑现的依据。
2检查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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