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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党委关于落实森工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院内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浏览数:63

根据森工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5月9日,森工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为期20天的常规巡察,于2022年6月27日反馈了巡察问题及意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规划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结合2022年9月13日至16日森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第一督查组对我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督查意见,逐步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落实分解表,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经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为扎实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我院成立了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院副总工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调度会议3次,分管领导巡察整改推进会议6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巡察整改动员会议1次,各牵头部门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议18次,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先后10次深入基层牵头部门检查指导,进一步统一全院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性和责任感。针对反馈意见,规划院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逐条讨论研究、剖析根源,细化了整改措施。下发了《森工集团党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确保每个问题彻底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共制定修改完善制度12项,追责问责30次(其中约谈3人,批评教育16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0人),结合督查反馈问题,批评森工集团中层领导干部6人次,科职干部10人次,收缴各项费用5,680元,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7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职能作用发挥有欠缺。一是改变了传统思维模式,积极争取林区内部市场份额。修订了规划院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对在市场上主动承揽项目的职工,在效益分配上给予适当的奖励。针对林区生态建设市场,按照我院功能定位,成立项目攻关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争取项目支持力度。通过整改,与森工集团签订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额尔古纳河流域生态保护恢复综合治理项目监理,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内蒙古森工集团2022年森林保险灾后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退耕还林试点检查验收等多个林区内部项目的委托合同,不仅提高了职工收入,更为林区生态建设做出了贡献。二是组织负责安全的人员学习《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传达学习最新的安全生产法以及组织安全考试答题,并与外业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三是修订完善了《规划院档案信息管理办法》,重新制订了“档案资料借阅审批单”,严格执行借阅审批程序。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划院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增强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做好档案资料保密工作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加大借阅审批监督力度。四是由综合服务部按照标准为档案库房安装防盗门窗。购置了温湿度计,定期施放、更换防腐药物,定期擦拭档案室地板、档案橱表面、橱内的灰尘,保持档案橱、档案自身的干净清洁,定期施放杀虫驱虫药物,建立了消杀、清洁及温室度记录台账,实时做好记录。五是成立规划院专业技术委员会,并制定了《专业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完成调查规划设计成果材料审查审核制度的制定。

2.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一是按照森工集团2022年度工作会议暨一届一次职代会会议精神及林区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安排,持续深入推进和建立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机制,聚焦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工作。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并在党委会“第一议题”中安排相关学习内容,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力戒形式主义。常态化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将收集的23条意见和建议列入院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二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夯实中心组学习成效,重新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的通知》,在制度中明确规定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形式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地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政治成果、思想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院党委将严格按要求执行。由党委书记对相关同志同志在2019—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请假未补学情况进行批评,责其撰写个人检讨材料。三是由政治工作部对中心组学习秘书进行批评教育,责其撰写检讨材料。按照森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结合规划院实际,重新制定并下发《规划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一是院纪委向办公室下达“工作提示函”,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并予以监督。于2022年8月11日组织召开第十三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执行院主要负责人必须参会的原则,会上院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2022年7月28日,院纪委依据《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约谈,责成党支部书记对排查照搬照抄、承诺书未签字和排查内容雷同的通知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作出书面检查。2022年8月11日党委组织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召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森工纪办发〔2021〕20号),指导各党支部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督促规划院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有岗位调整、人员变动的单位部门,按照规划院各单位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重新排查风险点,确立评定廉洁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签订风险防控承诺书,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排查工作严格把关。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学习<森工集团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关于禁止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要求,科职以上干部所在党组织认真排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有关事宜,填写事前报备表和事后报告表,签订承诺书。院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2人次,一般干部批评教育3人次。 

4.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院纪委于2022年7月18日向综合服务部下发《关于督促开展自查的工作提示》,督促形成完备的公务用车和生产用车台账,尽快补充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修订《规划院车辆管理办法》,建立一车一台账,详细记录车辆行驶里程及加油里程等情况。对车辆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时查看出车台账,确保有据可查。

5.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将《无偿调拨单》取回,综合服务部据此验收入库,将少入账0.08元进行调账处理,综合服务部将少验收20.00元进行入库验收,将 120.00元验收单补齐,并登记。二是修订《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阳光采购实施细则》,组织相关人员对比价流程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在今后的采购中任何询价都要注明日期和询价人员签字。三是2021年国庆、中秋节外业职工慰问品发放表进行补签通过整改,规范了慰问品发放流程,慰问品发放时不仅要遵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更要注重完善发放手续。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各单位的福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资产调拨日常监督检查不严不实。一是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7月25日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二是对长期借给相关部门使用的设备都进行了询问,能收回的及时收回,能调拨的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对还在借用的每年都要履行一次新的借用手续和对设备的核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一是按要求制定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各党支部,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月度工作推进会,初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按照院党委要求在4月中旬召开年度党建专题会议,年末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对弄不懂,理解不透彻的工作,做到及时请示上级帮助指导(例如党委换届)。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总指挥的指挥部,每周召开周例会听取各党建工作相关部门汇报上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并根据完成情况在展板墙上逐一销号。按上级要求明确2022年规划院最强党支部评选目标达到40%的比例。四是依据现有党建工作考评体系,责成纪委、政治工作部、工会等相关部门优化完善党建工作分项目考评细则,严格执行考评方案中的优秀格次比例,待年底党建工作综合考评工作结束后,将考评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与绩效工资挂钩。五是综合分析全院在职党员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及党务工作经验,结合单位实际,已挑选一名同志正式调入政治工作部。

8.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一是按要求彻落实“一岗双责”,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意识形态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相关内容已在报告中体现,会后制定整改落实清单。要求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对组织生活会材料有雷同现象的两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月度任务清单。组织基层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下发主题党日制度的指导意见》(内兴调组字〔2018〕1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9.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必读》,2021年支部换届相关材料已完善。二是与森工集团党委组织部协商,在相关外业工作结束后,开展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要求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进行补学,9月26日政治工作部已按整改要求下发各党支部《关于规划院党委举办2022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积极分子进行测试并阅卷。三是结合规划院工作实际,制定《规划院党建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使得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合理,已初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使用党建经费为党群党支部党员活动室配备桌椅,为第二联合党支部党员活动室配备投影仪。五是2018年以来的党费收支统计表、党费收支明细表、记账凭证按照会计标准装订成册。将2019年8月1日购买党员徽章的过期发票进行更换。

10.党务、院务公开不规范。一是及时召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规划院党务公开管理办法》,设专人负责党务公开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规划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和院务公开目录要求,实行院、部室二级公开,下发《加强规划院院务公开内容审批申报保存的通知》。建立健全院务公开档案,对规划院的重大事项进行公开的一级公开材料由院务公开办公室全部留存,二级公开材料由各部门保存。二是根据《规划院党务公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完善了《规划院党务公开事项申请表》,规范了审批程序,并在今后党务公开中严格执行。规范院务公开审批程序,院务公开各责任部门院务公开材料要严格填报《规划院院务公开内容审批申报单》,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公开。

11.“以案促改”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内森工办发〔2020〕1号)的有关规定。二是将近两年的《请销假审批表》请销假手续进行筛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补充相关手续。三是主管领导对该项工作督查指导、严格把关,压实主管部门责任,严格遵照《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要求,保证请销假审批手续规范、佐证材料齐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426992,7425428;邮政信箱:022150;邮政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办公楼;电子邮箱:422287145@qq.com

 

 

                                            中共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党委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