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7
9月15日,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良主持召开森工集团董事会一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森工集团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1—2035)》《内蒙古森工集团股权投资及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议案。
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恩和特布沁,外部董事胡静、李东华出席会议。
内蒙古森工集团领导谭民、关立春、王永、王伟、张铁军,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高标准抓好《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落地执行,做实做细全域管护、系统修复各项工作,推动生态保护、民生保障、转型发展协同发力,实现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化管理、全过程管控,把规划目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成效。要以制度建设夯实国有资本管理根基,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厘清部门权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投前投中工作责任,强化投后管理、运行监测、风险预警和处置,健全完善股权投资监管闭环体系,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投资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将盘活低效存量国有资产作为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能的重要抓手,严守国有资产监管各项制度规定,牢牢把握合规底线。要依法依规开展资产评估,严格落实备案、审批等程序要求,规范实施公开挂牌交易。要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对接,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坚决守住国有资产安全防线,推动国有资产提质增效,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转自(林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