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8
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家林草局决策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积极服务国家生态战略,助推“三北”工程攻坚战,承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项目80项,实施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48.66万亩;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为“世界最佳自然保护地”并通过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十年评估。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林区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安全责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组织应急演练75场、培训3200余期,覆盖7万余人次,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和环保责任事故。
经济责任:生态旅游业方面,全年接待游客95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1亿元,“大兴安岭号”旅游专列全年稳定开行9班18次。林下经济方面,全年实现收入1.55亿元,培植食用菌795万袋。林业碳汇方面,推动林区内外8个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完成80笔“以碳代偿”司法案件,碳汇产品交易累计收入6100万元。生态矿产业方面,与包钢集团、内蒙古地矿集团联合开展矿产资源合作勘查,与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联合成立大兴安岭矿业科学研究基地,完成比利亚矿业公司股权转让及产权登记变更,实现复工复产。传统产业升级方面,与徐工集团联合研发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特种设备和削片机全部投入生产作业,开展标准化油库改造与星级加油站建设,布局非油业务。
社会责任:在岗员工收入稳步增长,差距合理拉开。投入各类关怀帮扶资金2329万元,上线“林海工惠”智慧服务平台,吸纳会员3.3万人。落实瞭望塔“工惠菜园”与“安全饮水”等惠民实事,持续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等活动。推广清洁能源供暖,改善林区人居环境。与属地政府、森林公安、森警部队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维护边疆稳定;配合河湖长制工作,改善林区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