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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加强国土绿化项目种苗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26-04-27   

   近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绿化项目种苗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国土绿化项目种苗质量管理5方面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一是强化种苗生产源头管控,各地要严格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标签制作及使用、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二是科学设计绿化树种草种,在造林种草作业设计中明确树种草种的良种或种源要求以及具体质量技术指标,有良种的应选用良种,无良种的优先选用本地种源。三是规范种苗采购与验收管理,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载明种苗质量技术指标、检验方法、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接收种苗要进行质量检验,与作业设计不一致的予以清退。四是健全种苗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每年对国土绿化项目使用的种苗开展质量抽检并通报结果,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将抽检及整改情况作为项目质量评价和验收的重要参考。五是加强能力建设与宣传培训,对一线质量管理人员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宣传种苗质量相关法律标准和常识,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种苗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


转自(中国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