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0
依据《内蒙古森工集团总部阳光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及偃松经济林抚育项目专家初评意见,需要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会计师事务所达成技术服务合作,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服务合同信息
甲方: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呼伦贝尔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审核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偃松经济林抚育项目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1)项目资金支出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2)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项目执行期间的项目资金的收支使用和项目执行。
(二)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核算的。乙方预核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三)、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三份。
二、公示日期
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一)单位: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人:苗权
(三)联系电话:15352800527
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森林经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