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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湿地保护新规施行设市级湿地保护宣传周

发布时间: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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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正式施行,为该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增设每年11月的第三周为南京市湿地保护宣传周,并对一般湿地名录的划定与管理进行了规范。尤为重要的是,《条例》新增了专门的湿地修复章节。

  南京市湿地资源丰富,总面积156.9万亩,占市域面积15.9%,拥有除海洋外全部10种淡水湿地类型,形成了“一江两湖、两河多点”的湿地空间布局。“十四五”以来,全市通过植被修复、地形改造、水系连通等措施,修复各类湿地1.4万余亩。

  转自(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