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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工集团应急事务部关于一届森工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07   


根据森工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4月5日,一届森工集团党委第三轮第五巡察组对森工集团应急事务部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8日,森工集团党委第五巡察组向森工集团应急事务部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应急事务部积极部署落实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内蒙古森工集团巡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方面

1.物资储备库管理不到位。

一是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组织学习《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要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工作流程规定。制定《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岗位人员变动衔接细则》。部内调配1名工作人员兼职记账员,完成保管员与记账员岗位分离。已配备物资储备保管人员,实行账物分离登记管理,严格流程验收,规范验收管理。

二是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已对物品进行分类集中摆放,制定《应急事务部物资储备库出入库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制度执行。建立了物资装备拨付台账,严格审批程序,仓库保管员与材料员做好货物数量对账,形成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物资调拨运行机制不畅。组织学习《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熟练掌握调拨流程,牢记制度要求的规范性和制约性的硬性纲领。积极与林业信息中心沟通“智慧林业 数字森工”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物资调拨管理制度,建立“申请、审批、调拨、运输、签收、反馈等闭环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保障物资调拨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2.本部门车辆管理不规范。

一是车辆监管缺位,部门用车均未建立车辆管理台账,使用信息均无法掌握。组织学习《内蒙古森工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建立规范车辆出行管理台账,完善用车审批程序流程,做好公车出行记录,加强监管,规避风险。

二是车辆维修决而不行,2023年1月,部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车辆维修定点厂家,仅过3个月便推翻会议决定,无依据在非定点厂家维修车辆。组织学习《内蒙古森工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车辆定点维修厂家名称变更进行备案。同时,督促提醒工作人员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职。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0-7427196;邮箱邮箱编码:022150;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兴安中街29号内蒙古森工集团应急事务部;电子邮箱:82002750@qq.com。

 

                                       内蒙古森工集团应急事务部党支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