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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工集团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部)关于一届森工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07   来源:森工门户

根据森工集团党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5月2日,森工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森工集团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部)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8日,森工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向森工集团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部)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内蒙古森工集团巡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阳光采购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一是完成修订《内蒙古森工集团总部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并对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采购管理和实施部门从业人员及总部各委部办负责人、采购业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二是截止目前已到15家直属单位开展阳光采购政策解读,并指导相关单位捋顺采购流程,规范采购业务档案存档。三是完成了协同自治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实地指导、检查所属各单位采购业务并作以解答。

(二)资产处置审批流程冗长。修订印发《内蒙古森工集团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森工集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内蒙古森工集团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此外,对申报流程进行大幅优化,包括简化申报步骤、减少审批环节,以缩短处理时间,确保所有审批过程高效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三)资金拨付额度管控不够到位。结合集团授权放权实际,修订森工集团资金拨付支付管理办法,目前按照季度拨付预算内资金。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研究全面预算管理的思路和模式,结合集团授权放权具体举措,调整预算管控模式,严格预算刚性约束,避免出现同类问题发生。

(四)“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在组织集体学习、党课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支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学习流程规范、有章可循。三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记录,按照要求详细记录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过程可追溯、可检查。

(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够到位。一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将廉政谈话作为常态化监督手段。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分别与其分管科室的负责同志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制定《财务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六)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风险排查不到位。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提高党员干部风险防控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全员严格依据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梳理风险点,重新建立《岗位廉洁风险排查表》,并上报集团直属机关纪委。

(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

一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已组织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8次、讲党课5次。

二是执行主题党日制度不够严格。制定“2025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和方案”,确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明确各月活动具体内容,并有序开展。

三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集中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进行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严格审查把关,完善相关材料。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剖析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0-7423939。

邮政编码:022150;地址:牙克石市兴安中街6号;

电子邮箱:cwbckjdk@163.com。

 

                                                    内蒙古森工集团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部)党支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