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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发布时间:2025-10-14   来源:森工门户

付云江    党委书记、董事
 聂志旻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宫秀福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玉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秀斌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

董事对森工集团负责,行使制定战略和发展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决定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或章程修改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和考核奖惩事项的程序、年度薪酬方案、分配方案、决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审议决定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法律法规和森工集团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落实和执行公司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前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和董事办公会决策和授权事项,对董事负责,向董事办公会或董事报告工作,对公司改革发展负主要责任,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