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3 来源:森工门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通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信息中心
3、评估主体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信息中心
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建设地点涉及牙克石(包括应急事务部、林业信息中心)、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各基层单位辖区。其中数字超短波补点基于林区现有瞭望塔部署;应急通信配套中基于原有林区微波应急通信系统站址、检查站、管护站进行电池替换。
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通信保障的服务设施,同时也是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数字超短波系统补点和扩容。基于现有森工集团数字超短波火场通信网补点建设数字超短波固定基站68个,对现有166个站点进行容量升级(2通道升级4通道),补充建设SIP信令网关软件、汇接交换机,使用后台信令数据对接的方式实现现有数字超短波对讲机和森工集团定制核心网内手机终端的语音对讲。补充配置4G自超短波自组网基站、WIFI超短波自组网基站、车载台、手持台及附属设备等,满足森工集团火场应急通信指挥需要。
2、高通量卫星通信系统建设。通过现有卫星系统改造,提升单点卫星传输能力,下行传输速率到40Mbps以上,上行传输速率6Mbps以上,初步实现从中星十号卫星通信网络切换至Ka高通量卫星通信网络,实现火灾现场的高速卫星数据传输,增强现有卫星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为后续融合通信网络建设奠定基础。
动中通改造1套,静中通改造(大型方舱卫星通信指挥车)1套,静中通改造(中心指挥车)5套,购置背负式高通量卫星便携站72套;购置便携卫星上网设备75套(可接入亚太6D,林业信息中心和24个基层单位各3套)、皮基站75套及应急通信三网通基站10套;在应急保障车上配置林业150M车载电台17套、车载卫星电话35部,配置手提便携发电机、应急电源、户外应急调测终端各90套;新增应急通信车5台、灭火联勤通信指挥车6台、应急运载车24台,满足应急通信、前线指挥调度、应急装备运载等需求。
3、航空甚高频系统中继站补点覆盖。为优化航空护林站低空通信及时性,在林区选址建设6套航空护林甚高频中继站(130MHz频段),实现大兴安岭航空护林局下属各种飞行器与航管控制中心(或分中心)的通信联络信息沟通,满足航空护林局飞行安全和应急保障需要。
4、宽带自组网系统配置。在林区共计购置MESH基站5套、MESH单兵终端5套、无人机MESH模块5套,在应急通信前方救援场景时开展自组网设备部署,确保林区通信无缝衔接,提升应急响应效率,保障信息实时共享。
5、无人机购置。购置便携无人机90架、运载无人机2架、中型垂直起降无人机2架,提供林区森林防火和应急保障作业时的机动侦查、物资运输、大范围侦查等能力。
6、应急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应急通信配套电源替换。现有蓄电池老旧(已到报废年限)、性能损耗严重。为林区重要检查站、管护站更换150套蓄电池;为林区现有41个微波应急通信系统更换41套蓄电池、新增6套开关电源,保障设备系统稳定供电和满足前端人员应急保障用电需求。
通信节点机房改造。为各基层单位现有21个通信节点机房进行改造,包括平面改造、直流系统、交流系统、空调、动环系统、防雷和接地等改造,为林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微波等应急通信系统提供稳定的运行环境。
7、项目建设期限:项目预计工期为2026年5月初-2028年4月底。
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13961万元,其中工程费12670.8万元,占比90.76%,工程建设其他费626万元,占比4.48%,预备费664.2万元,占比4.76%。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1168.8万元(占80%),地方配套资金2792.2万元(占20%)。
(2)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的80%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总投资的20%采用地方配套资金。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根据本项目特点,重点围绕本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进行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确定风险等级及提出风险和防范化解措施。综合分析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群众、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自治旗。
(二)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支持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3、项目建设期间,最担心哪方面因素,如生态环境、工程质量等;
4、产生矛盾纠纷,采取的解决方式;
5、其他意见或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评估主体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四)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信息中心
联系人:高金亮
联系电话:18748390040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信息中心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