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森工门户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46号)精神,高级经济师申报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申报人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二、受理内容和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申报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森工集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也可向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反映,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汇总相关情况集中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答复。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内蒙古森工集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201室)
联系人:郎瑛杰 程香云
联系电话:0470-7422259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