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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河森工公司党委关于一届森工集团党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27   来源:森工门户


根据森工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30日,一届森工集团党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对阿里河森工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2日,森工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向阿里河森工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根基该公司党委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11月15日,该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项落实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成立整改机构,健全责任体系2024年11月15日,成立由该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层层压实责任,传导整改压力。

(三)制定整改方案锚定整改方向。认真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每一项任务都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清楚、找明白、改到位。

(四)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动整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党委会会议3次,总经理办公会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将巡察整改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找准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制度两项。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挽回损失207,631.00元,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执行学习制度有差距。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内容开展学习。二是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签到簿及学习记录,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并督促缺勤人员及时进行补学。

2.营造林工作不够有力。一是开展营林生产技术培训班,围绕《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抚育采伐调查设计实施细则》《内蒙古森工集团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调查设计实施细则》,针对营造林工作组织各生产单位开展现地培训10次。二是在集中整改期内对各营造林单位开展全面检查24次,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制定《阿里河森工公司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管理办法(试行)》,对营造林工作内业材料审核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欠缺。一是将改革举措深度融入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创新全过程,实现改革与经营管理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二是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组织学习《内蒙古森工集团经营管理架构优化整合指导意见》,撤销老干部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资产监管有漏洞。一是对所属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土地资源管理台账,对涉及应移交土地及时与相应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规范处理林田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将账户余额纳入森工公司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制定《阿里河森工公司商业用房出售出租管理办法》,定期对商业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建立完善商业用房出租管理使用台账。集中整改期内,定期对门市房使用情况进行现地检查6次

5.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有差距。一是组织学习《内蒙古森工集团商品木材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森工集团森林经营可利用物销售管理办法》。二是成立森林经营可利用物销售领导小组,合理确定销售职能,严格执行森林经营可利用物销售程序。    6.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阿里河森工公司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围绕防治作业设计及监测预报方案编制等内容进行培训。二是规范工资申报流程,收回违规发放补助费用18,036.00元。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预算使用,在编写2025年防治作业设计及监测预报方案过程中明确资金使用范围。

7.纪审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按照纪审联动工作要求,补充相关纪审联动材料,针对《森工集团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联动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专题培训。二是与审计部门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督查等具体流程,对审计发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司纪委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发现“履审履犯”或因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四是针对审计发现重复领取补贴问题,收回相关人员重复享受补贴28,095.00元。

8.苗木采购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对《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林区苗木采购事宜>的通知》开展专题学习。二是严格执行森工集团对苗木采购相关规定,对2021年以来苗木采购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9.阳光采购制度执行不严。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内蒙古森工集团工会机关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关于印发阿里河森工公司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二是公司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会采购事项的指导,所有采购事项均严格执行比价程序。三是修订《阿里河森工公司工会采购实施细则》,成立阿里河森工公司工会阳光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审批流程和各项要求。四是明确采购方式,修订《阿里河森工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10.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对2019年损毁桥梁改造修建项目推进滞后问题,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管,积极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协调,通过法律手段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解决工程进度问题,推进项目竣工交付。经全力推进,项目已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11.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公司党委定期听取纪委监督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全面排查公司人员在岗状态,杜绝“空挂职、虚领薪”等违规行为,集中整改期内,开展监督检查4次,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规范纪检文书使用,对2022年以来的纪检文书、已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回头看”,未发现其他问题。严格按照适用情形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四是对2020年以来已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质量全面起底过程中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再次对2020年以来已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起底,自检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组织学习《中共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议事决策事项清单(试行)》《中共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试行)》《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阿里河森工公司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等“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在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均按照规定经过党委会会议审议。三是2025年以来,均严格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召开董事会会议、党委会会议、董事长专题会议及总经理办公会议23次,共计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09项,全部依规履行决策程序。

13.执行党的组织制度不严格。针对民主生活会材料内容问题,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在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起草过程中,相关材料均经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对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建立整改台账并及时归档。

1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二是梳理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工作易错点,规范档案审核情况和认定结果。三是依规开展干部考察工作,编制干部考察流程,确保考察谈话程序规范,考察面谈内容详实,并对廉洁自律情况评价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四是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中启用新版本《领导人员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票》,谈话记录和考察材料中均如实记录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次。五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审核力度,选派专人负责《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起草工作,并由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15.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一是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体谈话会,将党建工作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召开科职领导人员轮训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党建知识储备。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共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32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讨33次。三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一人一议”制度进行记录。四是下发《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提醒》,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统一要求。

(四)聚焦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6.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一是公司纪委成立监督检查组,督导基层党组织自检自查问题,确保问题按期销号,整改到位。集中整改期内,公司纪委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12个单位“一把手”进行追责问责,责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12个单位劳资员进行追责问责,开展批评教育。二是根据资产报废处置相关规定及程序,相关建筑物及设备资产均已处置完成并进行账务处理。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0-5693514;邮箱信箱:165450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阿里河森工公司;电子邮箱:alhlyjdzb@163.com。

 

 

 

                                          阿里河森工公司党委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