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森工门户
根据森工集团党委统一部署,一届森工集团党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2日至26日对林业生态研究院(科技部)党总支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1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因组织机构优化调整,现更名为科技分公司(科技部 生态研究院)。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成效
科技分公司(科技部 生态研究院)党总支高度重视,切实担起巡察整改责任,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总支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整改。总支委员会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制定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生态研究院(科技部)党总支对照一届森工集团党委第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具体细化,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把问题认领下来,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快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合力完成。同时,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党建工作、科技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事转企”改革、自治区审计整改等中心工作中去,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自整改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各类工作调度会议11次,党员座谈活动4次,集中学习活动9次,制定完善各类制度16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发现的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林业生态研究院“第一议题”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制度提报和审核程序流程。二是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召集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党建工作知识专题培训活动,提高业务熟练度,形成有关工作业务惯性。三是明确责任落实。制定党组织总支书记“责任清单”,将党总支正确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和常态化监督党支部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责任清单”重点范围。四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制度中附带学习标准和资料清单,强化制度指导作用。突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负责对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成果的监督检验责任和对学习效果不佳的情况的当即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力。五是强化制度执行。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制定《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生态研究院(科技部)改制实施方案》《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生态研究院(科技部)三项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一步压缩内设机构数,优化党组织结构,突出“大力倾斜”和“重点激励”作用,采取最大化激励科研人员的方式,激发科研人员创造力,疏解科研人员事务性工作压力。
2.履行职能作用不到位,推进科研项目和验收管理工作不够有力。一是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成立以科技部门负责人牵头、科技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共同组成的审计整改工作组。收集国家、自治区关于科技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梳理各基层单位对森工集团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森工集团实际,起草制定《内蒙古森工集团加大研发投入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工作方案(草案)》。二是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到期项目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完成验收(鉴定)。针对已到期未完成的国家投资科研项目、自筹资金科技计划项目的问题,梳理审计问题清单,研究部署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鉴定(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责任人、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建立了整改台账。由科技部牵头,对各到期未验收(鉴定)项目进行梳理,督促各项目单位提交验收材料、组织验收(鉴定)。三是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林区科研项目和验收管理工作定期保质保量完成。
3.基础工作管理混乱,风险管控意识不强。一是强化“三重一大”制度约束力度。对以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制度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度自查,联同巡察反馈问题共同整改。二是召开“三重一大”制度和有关会议决策制度的专题培训班,由党组织负责人、院主要领导先学先示,亲自授课,从上至下梳理、明确、领会会议决策制度和具体流程。三是积极开展国有资产入账登记工作,对账外资产进行升账处理。建立林业生态研究院固定资产台账,明确标注领用部门和使用人,强化职责监督和日常监管作用。四是强化具体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深入学习《森工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森工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工作请示报告机制,完整运用森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细化财务工作流程和各环节材料存档工作。五是成立专项检查组,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更换老旧供水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和补充消防安全设备,多次邀请呼伦贝尔应急部门和消防部门到我院开展安全讲座活动,努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廉洁风险工作认识不足。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完善“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编制院党组织政治责任清单、“一把手”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将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纳入责任清单中。二是签订廉洁承诺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精心筹备,认真召开林业生态研究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并在会上与各科职人员、重点工作岗位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开展廉政谈话。结合林业生态研究院实际,坚决执行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依岗设定廉洁从业承诺书,细化重要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风险等级评定的具体办法,标明工作周期和重点方面。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廉政知识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知识的专项学习,提升业务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本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5.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差距。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制定各项会务工作流程,推行会议记录会签制度,将会议主体监管融入会签环节,杜绝会议记录遗漏、会议记录后补、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发生。二是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突出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组织书记领导责任,形成更为精简高效的工作格局。三是细化党建工作监督考核,将党建工作责任融入到岗位说明书中,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评定融入到绩效考核体系中,明确岗位职能、职责,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四是深化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以高质量开展林业生态研究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牵引,深化落实会前学习、谈心谈话、意见征集、对照检查、互相批评、会后整改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形成一套质量突出、符合实际的组织生活工作办法,为提高本单位组织生活效果提供经验参考。五是以“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为牵引,合理化业务岗位和党务岗位人员布局,开展竞聘上岗,做到人岗相宜、人事相宜,各尽所能、各尽其责,强化不适应现岗位人员培训转岗工作,提高岗位交流广度。六是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森工集团党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图解和案例资料,对发展党员工作内容进行重点培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6.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民主决策“形式化”。一是正确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森工集团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召开林业生态研究院2024年度职工大会,通过全面开展会前业务人员培训,明确召开程序、测评和监督等内容,会上完整执行审议行政工作报告、民主管理工作报告、财务运行情况报告、职工提案解答报告等事项,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规范“两务”公开。制定完善的“两务”公开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机构、公开内容、审批手续等要求,明确负责“两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三是开展工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提升具体工作人员对“两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责任意识。
7.干部考核材料和档案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召集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专项学习活动,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程纪实考核办法》和《政治素质考察办法》等制度进行学习,提升干部考核任用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在森工集团党委组织部和院党总支监督下,按照《全程纪实》办法进行规范填写工作和修改错误信息工作,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森工集团党委组织部,确保程序依规,处理方式妥当。三是组织召集2021年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人员,重点对森工集团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进行专项学习,在院党总支的日常监督下和森工集团党委组织部的督导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材料的空缺信息填写和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归未归的材料按《干部人事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归档。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8.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根据上轮和本轮巡察反馈问题的共性,采取党总支负责人、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主动牵头的工作方式,精心选配出责任心重,事业心强的环节干部衔接好整改全过程,搭建好问题整改工作的完整组织机构,最大程度避免整改工作空白区的再次形成。二是深入评估上轮巡察整改情况。充分分析“反弹回潮”问题产生的根源,直面整改工作的难点、堵点,形成反弹问题清单、并与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深度结合,坚持齐抓共管、确保共同销号。三是牢牢把握住“事转企”工作和森工集团内控管理制度统计工作的窗口期,集中开展工作制度和内控制度“废改立”专项工作,逐步形成更加符合实际、约束力强、条款完备的制度汇编,并在上级技能部门、生态院党总支、生态院的监督下严格正确履行。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科技分公司(科技部 生态研究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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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分公司(科技部 生态研究院)党总支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