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5 来源:森工门户
公司党委会:
王 岳 党委书记、董事长
赫明岗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1月—9月)
张庆华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田 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国祥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公司董事会:
王 岳 党委书记、董事长
赫明岗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1月—9月)
景福山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9月—12月)
李国祥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刘金业 外部董事(1月—7月)
徐春民 外部董事(1月—5月)
陈 焱 外部董事(1月—5月)
梁显林 外部董事(1月—8月)
张国栋 外部董事(8月—12月)
高继承 外部董事(9月—12月)
薛景连 外部董事(9月—12月)
公司经理层:
赫明岗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1月—9月)
景福山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9月—12月)
张庆华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耿东超 副总经理
许玉成 副总经理
王文利 总会计师(1月—9月)
王 博 总会计师(9月—12月)
1.公司党委主持公司党委全面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企业改革发展,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负责公司战略目标的制定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履行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森林资源经营保护责任和防范经营风险、深化企业改革等职责。
3.公司经理层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落实董事会决策和授权事项,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