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森工门户
安全责任:充分利用保护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推进“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加大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占用林地的审核、查验、上报、现地拨交和日常管理工作。商请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阿龙山分局协同对入山路口进行封山戒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有效制止滥采、乱挖、非法收购泥炭藓、兴安杜鹃、岩高兰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收缴盗取泥炭藓1272袋。持续推进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健全“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共同做好严厉打击涉林、涉河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管护责任,把森林管护划分43个责任区,与各天然林管护林场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100%落实管护责任。全面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落实扑火队伍638人,靠前驻防120人。
社会责任:加强高压输电线路、铁路客车火险隐患排查,确保火源管控到位。强化应急和预警监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降低火险等级。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强化地企配合,协同作战。补齐专业扑火设备短板,完成索降训练塔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航空特勤索降中队、以水灭火中队、机械化快速反应中队实战演练。加大培训力度,举办瞭望员培训班、驾驶员安全培训班、专业扑火队员安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6期。
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整治“圈子文化”“酒桌文化”“饭局文化”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