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森工门户
公司党委会:
张中华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9月12日由森工集团进行干部岗位调整)
冯国庆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9月15日任职)
朱鹏翔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9月12日由森工集团进行干部岗位调整)
杨 雷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9月15日任职)
谢江艳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发祥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委员
刘 玮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包宝音巴图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委员
刘 超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委员
公司董事会:
张中华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9月12日由森工集团进行干部岗位调整)
冯国庆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9月15日任职)
朱鹏翔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9月12日由森工集团进行干部岗位调整)
杨 雷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9月15日任职)
谢江艳 阿龙山森工公司董事
姜英鹏 阿龙山森工公司职工董事
刘 超 阿龙山森工公司董事
靳凤林 阿龙山森工公司外部董事
李文庆 阿龙山森工公司外部董事
陈 波 阿龙山森工公司外部董事
陈学斌 阿龙山森工公司外部董事
谢惠民 阿龙山森工公司外部董事
于晓峰 阿龙山森工公司外部董事
公司经理层:
朱鹏翔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9月12日由森工集团进行干部岗位调整)
杨 雷 阿龙山森工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9月15日任职)
王发祥 阿龙山森工公司副总经理
包宝音巴图 阿龙山森工公司副总经理
马承杰 阿龙山森工公司副总经理
管理职权:公司党委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领导作用,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在决策程序上,党委主要行使否决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不干预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经理层的自主经营权。党委会否决或暂缓的事项,一般不进入公司决策和执行程序。
职责划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决策机构包括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各决策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严禁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责作用;经理层负责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工作运转流程:公司党委履行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作为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外部董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提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动议或者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特别重大或者复杂敏感的事项,应当经党委书记、董事长与总经理等沟通后启动;
(2)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一般由经理层研究拟定建议方案。根据需要,也可以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拟订建议方案。建议方案一般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有关领导人员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共识;
(3)召开党委会议,对建议方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意见。
(4)党委前置研究同意的事项,按照权限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时,按照程序,董事会成员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前,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董事会秘书受党委委托,就党委意见和建议方案与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董事会会议前沟通时,对建议方案出现重大分歧的一般应当暂缓上会。对暂缓上会的方案,应当加强分析研究和沟通协调,按程序调整完善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党委前置研究同意事项,按照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时,总经理办公会可以开会研究或根据情况适当简化决策程序,避免同一范围人员对同一事项重复研究。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后再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经反复沟通仍难以达成共识的,必要时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6)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党委应对未执行党委决定的党员给予批评纠正;
(7)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要求,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并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
(8)未按照规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导致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失职渎职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