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森工门户
为充分展现林区生态文明形象和改革发展成就,推动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森工集团党委、森工集团决策部署,2024年林区宣传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按照企业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部分经费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呼伦贝尔市融媒体中心宣传制作费,期限:一年,80万元;
《内蒙古日报》融媒体平台合作费,期限:一年,30万元;
《中国绿色时报》专版宣传费,2期,16万元;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林区形象广告宣传费,期限:一年,100万元;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宣传费,期限:一年,50万元;
以上各项工作现已陆续开展、持续进行,特此公示。
森工集团党委宣传部
2024年8月25日